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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14項服務促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

文章來源:新華社發(fā)布日期:2018-11-01瀏覽次數(shù):81

新華社長春1031日電(記者趙丹丹)記者31日從吉林省政府獲悉,吉林省將通過314項服務的具體實施,對省內殘疾兒童進行持續(xù)、有效的康復救助。這是吉林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正式印發(fā)的《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》的規(guī)定。

 

據吉林省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副理事長韓俊華介紹,吉林省對殘疾兒童的救助是以減輕功能障礙、改善功能狀況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,內容包括手術、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,共3大類、14小項。

 

其中,手術項目包括人工耳蝸植入手術、矯治手術2項;康復訓練包括聽力、肢體、智力殘疾兒童及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4項;輔助器具配置包括低視力助視器、助聽器、裝飾性上肢假肢、特殊假肢、大腿假肢、小腿假肢、下肢矯形器及其他基本型輔助器具8項。

 

“根據我們近年工作的實際,此次將矯治手術、大腿假肢、小腿假肢項目年齡放寬到0-16歲,將聽力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由原來的一次性救助變?yōu)?/span>0-6歲以內連續(xù)救助。今后還將根據實際動態(tài)進行調整,以使得更多殘疾兒童能夠得到持續(xù)性康復救助。”韓俊華說。

 

記者了解到,此次救助項目取消了對殘疾兒童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,現(xiàn)設14項服務中5項提高了補助標準,3項拓寬了救助年齡,1項延長了救助時間。并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納入吉林省社會保障體系中統(tǒng)籌規(guī)劃,與基本醫(yī)療保障、醫(yī)療救助等臨時救助制度緊密銜接,在財政經費保障的同時,健全多渠道籌資機制,鼓勵引導社會捐贈,共同推動工作開展。

 

據了解,近3年來,吉林省每年有2000余名殘疾兒童申請在機構康復。為方便殘疾兒童提交申請,吉林省規(guī)定殘疾兒童監(jiān)護人可委托他人、社會組織、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。目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已被納入全省“只跑一次”改革服務事項中,簡化申請及審核程序,盡早將殘疾兒童納入救助范圍。